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本年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按照学法计划,在党组会议前开展会前学法5次,内容包括《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组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2次,通过持续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职,健全政府职能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并公布涵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7类43项的权责清单,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全流程管理,本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份。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为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20余件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15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市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完善执法机制。修订《中共沧州市水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动态调整我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水行政管理工作全覆盖,本年度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配合市城管局开展城镇供水行业部门联合抽查1次。三是严格水行政执法,本年度我局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罚没收入共计50万元。四是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行政检查公示制度,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编制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部门自查和司法局抽查相结合形式开展案卷评查,查找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现场宣传、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专题活动。一是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活动。3月22日,朗吟楼北广场举办2025年“世界水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全民节水,共建共享幸福河湖”为主题,现场为群众讲解护河节水等各类水利政策法规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守护幸福河湖和节约用水的意识。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通过联合河北水务沧州管理处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对民法典、《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节水爱水护水意识。三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周”期间,参加南川老街朗吟楼“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积极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水利服务水平。配合省水利厅、市行政审批局做好水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和“互联网+”等监管机制,强化信用评价和结果运用。落实《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任务清单要求,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清除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系统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发展。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本年度我局组织执法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执法证考试,共计52人取得执法(监督)证。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水利部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线上培训,提升水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举办沧州市第二届水政执法技能竞赛,对执法程序、法律法规、入企检查、行政诉讼进行系统培训,模拟水政执法实际场景,进一步提升了市县水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执法能力,提高了全市水利系统执法水平。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业务融合有待深化。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水利发展难题的能力尚有不足。
(二)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全市水行政执法力量,特别是县(区)级层面,面临人员不足、专业法律人才匮乏的普遍困境。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有待提高,制约了执法效能。
(三)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有待提升。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创新有待加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上,部分干部尚未完全树立“抓法治就是抓主业”的理念。二是资源保障上,受编制、经费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完全满足法治队伍专业化、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三是创新动力上,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主动运用新理念、新技术赋能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
三、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高位推动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带头尊法学法: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参加党组会会前学法。在重大决策、项目审批、执法事项中,坚持首先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依法合规。3. 聚焦关键落实:亲自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涉企执法等重点任务,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市水务局将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想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年内开展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世界水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营造水利法治氛围。
(二)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河道非法取土、非法取水等问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按照《沧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开展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落实全覆盖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技能比武,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动态公开权责清单、执法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新征程上,市水务局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水利现代化发展的法治新篇章,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沧州市水务局
2026年1月28日